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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点击次数:12063   发布时间:2012/9/6 15:02:16   信息来源:文化部

文社文发〔20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2011年2月底至4月初,文化部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基本完成“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初步实现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的共建共享,推动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为改善城乡基层文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党政领导部门高度重视,经费投入得到保障。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和文化部的部署,成立由文化、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和检查督促,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十一五”期间,文化共享工程经费投入总额达63.0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6.84亿元,各地累计投入资金36.23亿元。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份投入力度较大。

北京市连续5年将文化共享工程列入市人民政府“折子工程”,重点推进。辽宁省将文化共享工程列入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山东省将文化共享工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目标体系,纳入省人民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因工作成绩突出,2008年山东省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省”称号。上海市将文化共享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河南省2007-2009年将文化共享工程列为省委、省人民政府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2010年纳入省委、省人民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广东省将文化共享工程列入《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云南省文化厅党组将文化共享工程列为文化厅一号工程。河北省、辽宁省设置了独立建制的文化共享工程工作机构。

(二)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文化共享工程已初步建立了层次分明、互联互通、多种方式并用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1个国家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覆盖率达100%),2867个县级支中心(覆盖率达95%),22963个乡镇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67%),59.7万个村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98%)。除个别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基本完成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县级支中心全覆盖和“村村通”目标,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区、市)完成县级支中心的全覆盖和“村村通”。

山东省在县级支中心全覆盖和“村村通”基础上,实现了文化共享工程省、市、县、乡镇、行政村五级网络的全面覆盖。上海市依托“东方社区信息苑”整合公益上网、多媒体培训、高清数字电影播放等功能,将文化共享工程的服务覆盖到全市所有区县的街镇和行政村,被老百姓称为“家门口的文化便利店”。宁夏回族自治区提前两年实现各级服务网点的全覆盖目标。黑龙江省在基层网点建设过程中,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安装调试、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检查验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公司监理、专家评审等办法,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甘肃省实行有条件申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

(三)数字资源建设扎实推进,资源内容日益丰富。

资源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10年底,资源总量达到108.04TB,其中,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建设的资源达28.9TB,包括艺术欣赏、农业科技、文化教育、知识讲座、少儿动漫等视频类资源30909部(场)、19390小时,少数民族语言资源1956小时;各地建设的资源总量达到76.4TB。国家图书馆为文化共享工程提供了2.74TB的数字资源。

福建省将建设自有版权地方特色资源作为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建成“闽南文化”等一批精品资源库,培养了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在精品资源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江苏省制作的专题数据库“江苏文化”、“中国近代文献图像数据库”等初具规模。天津市建设了“津门曲艺”、“天津民俗”等35个专题数据库。山西省建设了“风雅颂”地方资源多媒体数据库、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等数据库。吉林省建设了“吉林二人转”、“萨满文化资源”等专题资源库。黑龙江建成“龙江艺术精粹”、“北大荒”、“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21个专题数据库。安徽省完成安徽美术、徽派建筑等专题资源库,征集各类地方戏剧剧目1056部,省中心文化信息资源总量达到25TB。重庆市建设了“三峡文化”、“红岩精神”、“重庆美食”等6个专题数据库。贵州省建设了“侗族大歌”、“贵州傩戏”、“苗绣”等资源库。湖北省的讲座资源被湖北省委宣传部评为全省文化活动品牌。吉林、内蒙古、四川、西藏、青海、新疆等省(区、市)加强了少数民族语言精品资源的建设。

(四)传输方式不断创新,服务范围有效拓展。

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虚拟专网)、卫星、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移动硬盘、光盘等多种方式,实现文化共享工程资源的快捷、稳定传输。

全国33个省级分中心全部开通电子政务外网,该网络已成为国家中心与各省级分中心之间资源传输的主渠道。辽宁省利用有线电视网,辅以卫星传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工作,点播方式用户达209万户、广播方式用户达226万户,服务点达6万多个。北京、海南等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广播电视网部分实现了入户。河南等省采用IPTV(即“宽带网络+机顶盒+电视机”)方式,实现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在基层的快速推进。黑龙江省建设了远程监控技术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数字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初步搭建了全省文化共享工程的技术支撑平台。上海市对“上海数字文化网”进行了升级改造,提高了网站速度,增加了视频资源分类排行、手机订阅等新功能。湖北省通过固定IP 和用户认证方式,使全省各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能免费使用省级分中心的丰富数字资源。江西省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乡镇。江苏、陕西、广西等省份采用虚拟专网技术,提高了资源的传送、使用效率。

(五)共建共享逐步深化,资源整合成效显著。

各地结合实际,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以及信息产业、农业、科研、部队等系统广泛开展共建共享,在基层服务网络设施、服务内容、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整合。截至2010年底,文化共享工程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85万个,向各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累计提供数字资源68TB。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从2007年开始每年向远程教育平台提供不少于100小时的资源,通过该平台专用卫星频道的“文化共享园地”向基层服务点播放。

辽宁省在推进“进村入户”工作中积极整合教育部、农业部及省内科协、计生委等部门的各类视频资源,重点加大了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精品课件资源,以及农业实用技术、务工培训资源的推送和播出数量,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吉林省利用“吉林省图书馆联盟”平台,与高校实现了共建共享。黑龙江省与边防部队及农垦、林业系统开展合作共建,丰富了边防哨所官兵和农垦、林业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广东省建立了跨系统共建共享机制,成立了“珠三角数字图书馆联盟”,推进了文化、教育、科技系统的合作。

(六)培训工作有序开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文化共享工程队伍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国家中心和各地文化行政部门通过集中培训、网络教学、卫星播放、光盘观看等方式,培训人员364万人次。2009年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举办了首届“文化共享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知识与技能竞赛”,在各地掀起了岗位练兵的热潮,活动覆盖11.2万个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有13.3万余人参加了竞赛活动。

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人员能力标准》,加强了人才培训的规范化建设。河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训规划(2008年一2010年)》,指导全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湖南省“十一五”期间完成面授培训2.3万余人次,远程培训7千余人次。江西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讲解和网络远程培训,对培训合格者发放上岗证,提高了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撰维汉语培训手册,积极开展全区各民族文化共享工程工作人员的培训。

(七)服务工作亮点纷呈,社会效益不断扩大。

各地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学习双百人物”、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主题,以及农民科技致富、下岗职工再就业及农民工等民生热点,积极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帮助特殊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累计有9.6亿多人次享受到文化共享工程的服务。

四川省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充分发挥文化共享工程的作用,开展了种植养殖、医疗保健、农民工进城务工培训等服务活动,为灾后重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云南省在全国首创“农文网培学校”建设模式,整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人员、信息等资源,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素质教育。江西省在“江西文化信息资源网”上开辟“农民网校”专栏,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各类实用的农业技术视频资源。吉林省利用“省再就业网络培训基地”,与街道、社区合作,举办再就业培训班,提高了下岗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重庆市走进扶贫培训基地、农民工阳光公寓等地,为弱势群体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利用移动服务车等多种方式,深入牧区开展服务。上海市结合世博会,积极推进“十个进入”活动,组织指导各级服务网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浙江省文化厅与省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了“文化共享工程进企业”行动。天津市开发了家庭虚拟图书馆系统,在全国首创了以家庭为中心的信息管理、应用和服务模式,并自筹资金,在社区开展了免费电影流动放映服务。河北省开展了“我的DV网上行”系列网上服务活动,编写了《河北省公共图书馆与文化共享工程服务成果百例》、《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100例》等。湖南省引入资源使用奖励机制,省分中心与各市、县支中心签定协议,对查询、使用省中心数字资源量多的支中心予以奖励,多用多奖,促进了各支中心利用资源的积极性,提高了服务成效。

(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自2010年9月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北京等9个试点省份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有关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安排部署,大力推进免费开放,加强规范化管理,有针对性地丰富了数字资源供给,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广大社会公众的服务,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山东省将全省县级以上文化共享工程分支中心全部列为试点,同时选取部分社区、进城务工人员聚集地、城乡结合部的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进行试点,推出“公共电子阅览室资源管理系统”。浙江省征集、采购了《亲爱的小孩》、《民工热线》、《中华连环画数字阅览室》等资源,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与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措施。陕西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试点工作方案,省文化厅与试点地区分别签订《试点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广东省将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内设电子阅览室均改设为公共电子阅览室,同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共建,在产业(工业)园区、开发区、居民小区、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地开展试点。天津、辽宁、上海、安徽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以地市为单位,重点推进。北京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度上墙,资源使用方法上墙,明确开放时间,建立了上网登记管理制度。

二、问题与不足

“十一五”期间,各地在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省份未能完成县级支中心全覆盖和“村村通”任务。由于经费保障不足、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等原因,河北省、福建省未完成县级支中心全覆盖和“村村通”任务;辽宁省未完成县级支中心的全覆盖;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完成“村村通”。受地震灾害的影响,四川省未完成县级支中心的全覆盖。

(二)日常经费保障机制尚待完善。一些地方特别是中西部省份农村地区的基层服务点尚未建立文化共享工程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三)基层工作队伍尚显薄弱。许多地方农村、基层的工作人员属兼职性质,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
(四)设备和资源的利用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的文化共享工程设备和资源利用率不高,服务工作有待加强。部分资源的针对性、适用性不够强,资源特色还不够鲜明。

文化共享工程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民生工程,是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已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共享工程的广大建设者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克服困难,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开创工程建设新局面,为进一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文化部办公厅                           2011年5月26日印发

初校:吴  娇    终校:张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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