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科经、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绵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条件、要求
(一) 申报2010年绵阳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经科技成果鉴定,并于2010年7月31日以前完成了科技成果登记,取得登记号的项目[已鉴定、未登记的项目请到绵阳市科技情报所(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47号市图书馆内)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二)若已申报过一次市科技进步奖但未被评上的项目,在技术上有新的突破,经济、社会效益有新的增长,可以再次申报。
(三)凡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得到解决前,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 申报奖励项目,按隶属关系向归口的主管部门申报,由归口部门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写《2010年绵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初审表》(附件1)一式一份,统一报市科技局。
(二)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联合申报,并由项目主持单位的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局。
三、材料要求:
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须填写《绵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表》(有关表格可从市科技局网址:http://kjj.my.gov.cn/下载{从网页右下栏“科技成果与奖励”进入})。申报材料一式10套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 《绵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表》;
(二)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三) 应用证明(见附件2);
(四)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等;
(五) 其它相关证明。
此外,还应报送全套技术资料及实物照片一套。
四、申报期限:
(一) 各归口初审单位应于2010年7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2010年绵阳市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清单”。
(二) 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1日。
联系人:王 蓉 电话:2311740
杨 静 电话:2336070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